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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古运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梁溪区纪委、监察委】 【作者:】 【时间:2018-06-22】 【我要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以下简称“区委巡察组”)对古运河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古运河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江苏古运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蔡红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荆洪明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古运河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谋求整改成效,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巡察组梳理出的3类10方面42项问题,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党委书记蔡红梅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整改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意见建议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检、工程等各类规章制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健全理顺各项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一是制定《江苏古运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理清议事规则,确保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明确区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召开临时党委会。

三是设立党委会议记录本、集体讨论决定事项记录本和会议记录本,如实记录会议议题和与会人发言内容、讨论和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

2.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全面”问题

一是做好区委区政府各类文件精神传达,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按规定组织流转签阅后,保留传阅单据归档留存。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学习区委《2018年全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基层党建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区纪委《一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区委宣传部《2018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等文件。

二是做好上级各项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出台了《古运河公司基层党建规范年实施意见》、《古运河公司基层党建推进年实施意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本单位2018年度党建、纪检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制定2018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遵照执行。班子成员按年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教育联系点活动,组织开展了2018年古运河公司冬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年底贫困人员走访等活动。

四是加强内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管控,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和4月组织了新建工程的专项督查和公司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五是由区分管领导协调对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处相关人员公积金缴纳问题召开专题督办会,由区人社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即时调整并规范公积金的缴纳工作。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有效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领导干部提前准备发言材料,根据要求对照检查,深刻剖析。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投资公司党群工作部加强日常监督,并要求各党支部每半年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上报党委,将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在所属党组织中进行公示。

三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积分制管理,责令各支部对上一年度党员发展台账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组织28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四是规范组织设置,投资公司机关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南禅寺管理公司党总支正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预计6月中旬前完成。同时,投资公司党群工作部配备专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党委按季度听取各党(总)支部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牢牢掌握基层党建动态。

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完备”问题

一是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江苏古运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选人用人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民主推荐、考察测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各项程序,会议决定前征求纪委意见,党委研究决定环节做好会议记录。凡是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呈报。

二是对过往选拔任用缺失的材料,整改到位。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学习,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研究确定公司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落实全年工作任务。

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业务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三是公司纪委按季度(1月、4月)召开纪检工作例会,组织学习和专题部署,紧抓市、区委“1+3”文件的贯彻执行,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作为履责记实的重点内容;组织一季度纪检审计和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自查各1次。

四是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和“5·10”思廉日活动方案》,深化“清名尚和”廉政文化专线。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接待流程,依据区委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般接待标准,健全接待清单和台账,严格遵照办理。

二是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流程,经协调现已明确公务接待由区两办扎口,统一调配。

3.关于“办理补贴和福利把关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身份人员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发放有据可依,杜绝任何违规现象。对已发放的涉嫌违规费用,通过约谈,涉事人员已全部主动退还。

二是遵照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员工福利发放范围和内容,规范慰问手续,明确慰问对象和标准,禁止发放任何未经允许的福利待遇。违规补贴,经约谈后已全部退回。

三是做好福利发放单据的留档工作,要求投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福利发放清单经办部门和财务部门均留档保存。

4.关于“内控不力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

一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现金报销制度,现金报销原则上控制在1000元以内,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经办人对制度的学习,现已对因经办人失误超标报销的培训费予以追回并对经办人予以严肃批评。

三是加强报销凭证核查,规范报销及备用金使用流程,及时销账。

四是完善《服务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按年为周期通过招标,决定小型项目维保、物品/服务日常采购等项目的供应商。一季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网络、绿化、物业等服务项目的定点采购。

五是加强报销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各类付款审批制度》执行,完善报销原始凭证报审手续,今后必须规避类似行为发生。

六是完善食堂管理制度, 确定餐费标准,食材、物料定点采购,费用列支定期公示,加强食堂财务账目监管,严格区分接待费用和员工餐费。

六是修订公司《用车管理制度》,完备相关公车的调用手续,对车辆实行集中管理。

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不合规”问题

一是根据《梁溪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完善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所有资产(包括非经营性零星资产)的使用流转报废手续,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二是对旅游公司库房管理做出调整,完善多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库料管理制度、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销售系统管理流程及权限分工等)。

三是完善车辆报废手续,就报废手续流程咨询区国资局、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并按照资产报废、残值入账方式实际操作。

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遵照《梁溪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梁溪区关于使用政府资金国有资金的小型工程招投标实施“明标明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执行招投标规定,杜绝拆分项目行为,规范备案手续。对巡察组提出的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项目,责令相关部门今后严格遵照《梁溪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梁溪区关于使用政府资金国有资金的小型工程招投标实施“明标明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执行招投标规定。

二是完善公司《小型维修、维护工程项目(20万元以下)标底预审管理办法》,加强小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杜绝拆分项目行为,规范备案手续。

三是严格管理公司招标企业库。对违规投标的企业取消其入库资格,同时要求对口部门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四是聘请梁溪律师事务所担任专业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约定。

五是制定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将逐步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选派专人加强档案归档工作,正重点做好历年工程项目资料的补充和管理。

六是加强工程合同付款审批及审计制度,对超付的工程合同,责成责任部门整改到位,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约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移交督办和提级核查问题,主动配合调查,解决突出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严守时限纪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重点突出,全面加强从严治党。重点推进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投资公司党群工作部加强日常监督,并要求各党支部每半年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上报党委,将每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在所属党组织中进行公示。配备专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党委按季度听取各党(总)支部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牢牢掌握基层党建动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学习,要求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业务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纪委按季度召开纪检工作例会,组织学习和专题部署,紧抓市、区委“1+3”文件的贯彻执行,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作为履责记实的重点内容。

(四)立足实际,推动中心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国企改革,认真履行政府项目实施平台、市场项目落位平台、国有资本经营平台功能,全面加强江南古运河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文商旅融合发展,努力建设一个具有运河特色、水乡风情的高品质都市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5736572;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塘南路116号 江苏古运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党群工作部(收) 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箱:951493221@qq.com。


                                中共江苏古运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